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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通知


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09-11-06 18:25:29  浏览次数:


各楼栋居民:

    今年6月份以来,桂工建干社区开展了参加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登记工作,有部分居民进行了登记,现接桂林市医保办的通知,从2009年9月28日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行缴费,凡属我社区登记了的居民带户口本、参保人身份证原件、参保人近期1寸彩照1张及各大银行标注有“银联”的储蓄卡(不收现金);特殊人员(低保、三无、残疾、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等)持证、相关材料及复印件2份于每周星期五到东江街道办事处办理缴费(地址:环城北二路22号东江派出所旁,联系电话:2179518),目前可同时办理2009年与2010年缴费,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20日。如需仅办理2010年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,请于2010年1月至9月前往东江街道办事处办理。
附:2009年居民医保相关说明:


桂林理工大学社区管理办公室
桂林理工大学建干社区居委会
二00九年九月二十八日
    

附:2009年居民医保相关说明:
     1、2009年医疗保障时间为2009年2月1日至12月31日,女性参保居民住院分娩保障时间为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。
     2、领取《医保证》之前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支付的医疗费,本次缴费领取医保证后在本办事处填写《医疗保险报销申请表》办理报销手续。
     3、关于医保卡办理,因发卡银行尚未确定办理办法,办理时间待定。

上一条:关于出租房主计生、治安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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