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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09年“和谐单元”、 “和谐文明家庭”、“学习型家庭”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


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09-12-07 17:09:26  浏览次数:


   为了进一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适应桂林理工大学发展的需要,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,创建和谐社区,经研究,决定在2009年开展和谐单元”、“和谐文明家庭”、“学习型家庭”评比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:
(一)、“和谐单元”的评比条件
1、组织健全、管理规范。楼栋组长工作责任心强,积极组织居民参加学校或社区的各项活动,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。
2、遵守公德、热心公益。楼栋单元居民爱国爱家,遵守公德、扶困助残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。
3、家庭和睦、邻里团结。家庭内民主和睦、男女平等、尊老爱幼,邻里之间文明礼貌,团结友善,无邻里纠纷。
4、文明卫生、楼道整洁。楼道内外无乱扔垃圾,无乱堆杂物,无乱张贴小广告等现象,楼道整洁有序,环境优美。
5、崇尚科学、倡导文明。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,无迷信活动,文化生活丰富多彩。
6、遵纪守法、风气良好。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无吸毒、贩毒,无赌博、无酗酒闹事的现象。无违规养家禽,无挖地种菜,无违章搭棚,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。
(二)、“和谐文明家庭”的评比条件
1、遵纪守法,廉洁奉公。家庭成员理想信念坚定,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依法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,遵守社会公德,家庭成员守廉、助廉、倡廉意识强,家庭中无各类违法、违纪、违规现象。
2、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。家庭成员积极进取、勤于学习、努力工作、诚实守信,在工作岗位和学习上有突出的成绩。
3、家庭和睦、邻里融洽。家庭民主和睦、互敬互爱、尊老爱幼、邻里之间宽容礼让,互帮互助,热心公益活动,乐于助人。
4、学习进取、以德育人。家庭学习气氛浓厚,父母带头学习,言传身教,家庭成员道德修养好,素质高。
5、崇尚科学、文明卫生。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,移风易俗,家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。家庭内外卫生整洁,无违规养家禽、无挖地种菜、无违章搭棚的现象。
(三)、“学习型家庭”的评比条件
1、家庭成员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意识强,积极参与各种学习与实践活动,自觉接受新知识,新事物。
2、重视智力投资,家庭教育投资逐年增加,有一定的藏书量,常年订阅报刊杂志2份以上。
3、关心国家大事,经常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有一定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。
4、家庭成员整体素质有所提高,有良好的道德风尚,遵纪守法,热心公益事业,邻里团结,群众拥护,威信高。
5、家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,生活方式文明健康,家长无不良嗜好,家庭拒绝邪教,无黄、赌、毒的现象,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文化活动。
二、评选名额
拟表彰“和谐单元”10个,“学习型家庭”10户,“和谐文明家庭”50户。
三、评选办法
1、评选范围分为三大片区:学校本部、南校区、东城小区。
2、“和谐单元”分别按学校三大片区总单元数10%的比例评选;“学习型家庭”按总户数的1%;“和谐文明家庭”按总户数的5%的比例评选,由分片的大组长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的名额,组织本片区的楼栋组长和居民采取酝酿提名、个别征求意见或无记名投票等评选方式进行评选。
四、评选要求
1、加强领导,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。主任:学校副校长肖岳峰同志担任;成员:社区办主任周政萍、副主任李田生、居民代表杨瑞林、申群荣、苏中敏担任。
2、时间步骤要求
(1)12月初召开片区域大组长或各小组长会议,下发评选通知。
(2)推荐的“和谐单元”“学习型家庭”要求报一份事迹材料(800—1500字),12月20日各分片大组长将评选“和谐单元”“和谐文明家庭”“学习型家庭”的结果报社区管理办公室。
(3)、12月22日评选工作委员会将评选结果进行评议决定,并进行公示。12月底召开社区工作总结会和表彰会。
   评选的“和谐单元”“学习型家庭”“和谐文明家庭”的具体名额见附表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桂林理工大学社区管理办公室(居委会)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二00九年十二月五日
 
 
附表
         评选“和谐单元”“学习型家庭”“和谐文明家庭”分配数
学校分片区域
单元总数
“和谐单元”分配数(10%)
分片总户数
“学习型家庭”分配数(1%)
“和谐文明家庭”分配数(5%)
学校本部
40
4
454
5
23
东城小区
25
3
302
3
15
南校区、附属小学
23
3
248
2
12
合计
88
10
1004
10
50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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