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行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、各家属区:
按照市爱卫办制定的《桂林市2011年秋季除“四害”活动工作方案》(市爱卫字〔2011〕6号)部署,为营造校园良好的文明氛围,改善师生和居民的人居环境,要求各有关单位、居民区在10月11日至10月18日期间把堆放在教学楼、学生公寓、家属区等建筑物楼道内外、公共部位的杂物及旧单车等自行清理,并将原堆放杂物的场地收拾干净,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清理的杂物将作无主物品进行清理和处理。10月19日至10月20日学校将组织校办、保卫处、后勤处、社区管理办公室(居委会)等部门对学校教学楼、学生公寓、家属区等建筑物楼道、房屋周围、单车棚等公共部位的无主物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清理整治。
桂林理工大学
2011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