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| 社区简介 | 通知公告 | 服务指南 | 党务要闻 | 表格下载 
站内搜索:
今天是:
文章内容
当前位置: 首页>>服务指南>>正文

4、申请廉租住房及廉租住房补贴和需要提供的证件


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14-12-16 16:56:01  浏览次数:


      ⑴享受低保,已领取由民政部门审核发放《桂林市城市低保救助证》。
      ⑵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,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(含3年)。
      ⑶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、扶养、抚养关系。
      ⑷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。
      ⑸家庭人员人均收入按桂林市最低生活标准以下。 
  
     初审合格后需要提供以下证件
     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。
     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每人3份。
     ⑶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、复印件3份。
     ⑷低保证明或收入证明复印件3份。
     ⑸现住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3份。   

上一条:3、办理老人的入公园优待证和寿星证所需证件

关闭

版权所有: 桂林理工大学社区管理办公室 2009 | 地址:中国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 邮编:541004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