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社区居民:
2012年第一季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工作已开始。现将申请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
(一)本市城镇户口,户籍在社区的居民,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平均收入低于260元的;
(二)年满16周岁并持有第二代《残疾证》二级以上的且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居民;
(三)因病致贫的退休人员。
二、申请低保手续所需材料
(一)户口复印件三份(户主页与本人页)
(二)身份证复印件三份
(三)工资收入证明复印件三份
(四)近三个月水电费复印件三份
三、申请的时间要求
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居民,请于2011年12月10日前到社区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,过期不再办理。
桂林理工大学社区(居委会)
2011年1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