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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1年“文明单元”、 “和谐文明家庭”、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


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11-11-18 15:45:11  浏览次数:


     为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,开展文明创建活动,经研究,决定在2011年开展文明单元”、“和谐文明家庭”的评比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:
(一)、“文明单元”的评比条件
1、组织健全、管理规范。楼栋组长工作责任心强,积极组织居民参加学校或社区的各项活动,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。
2、遵守公德、热心公益。楼栋单元居民爱国爱家,遵守公德、扶困助残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。
3、家庭和睦、邻里团结。家庭内民主和睦、男女平等、尊老爱幼,邻里之间文明礼貌,团结友善,无邻里纠纷。
4、文明卫生、楼道整洁。楼道内外无乱扔垃圾,无乱堆杂物,无乱张贴小广告等现象,楼道整洁有序,环境优美。
5、崇尚科学、倡导文明。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,无迷信活动,文化生活丰富多彩。
6、遵纪守法、风气良好。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无吸毒、贩毒,无赌博、无酗酒闹事的现象。无违规养家禽,无挖地种菜,无违章搭棚,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。
(二)、“和谐文明家庭”的评比条件
1、遵纪守法,廉洁奉公。家庭成员理想信念坚定,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依法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,遵守社会公德,家庭成员守廉、助廉、倡廉意识强,家庭中无各类违法、违纪、违规现象。
2、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。家庭成员积极进取、勤于学习、努力工作、诚实守信,在工作岗位和学习上有突出的成绩。
3、家庭和睦、邻里融洽。家庭民主和睦、互敬互爱、尊老爱幼、邻里之间宽容礼让,互帮互助,热心公益活动,乐于助人。
4、学习进取、以德育人。家庭学习气氛浓厚,父母带头学习,言传身教,家庭成员道德修养好,素质高。
5、崇尚科学、文明卫生。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,移风易俗,家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。家庭内外卫生整洁,无违规养家禽、无挖地种菜、无违章搭棚的现象。
二、评选名额
拟表彰“文明单元”10个, “和谐文明家庭”55户。
三、评选办法
1、评选范围分为三大片区:学校本部、南校区、东城小区。
2、“文明单元”分别按学校三大片区总单元数10%的比例评选,由分片的大组长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的名额,组织本片区的楼栋组长进行评选,并填报文明单元审批表。
3、“和谐文明家庭”按每栋1户比例评选,由楼栋长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本楼栋的居民采取酝酿提名、个别征求意见或无记名投票等评选方式进行评选,并填报和谐文明家庭审批表,交本片区域大组长。
四、评选要求
1、加强领导,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。主任:学校副校长肖岳峰同志担任;成员:社区办主任周政萍、副主任李田生、居民代表杨瑞林、申群荣、苏中敏担任。
2、时间步骤要求
(1)11月中旬召开片区域大组长和各楼栋长会议,下发评选通知。
(2)推荐的“文明单元” “和谐文明家庭”要求在12月上旬各分片大组长将评选先进的审批表报社区管理办公室(居委会)。
(3)、12月中旬评选工作委员会将评选结果进行评议决定,并进行公示。12月下旬召开社区工作总结会和表彰会。
   评选的“文明单元” “和谐文明家庭”的具体名额见附表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桂林理工大学社区管理办公室(居委会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
 
 附表
        评选“文明单元” “和谐文明家庭”分配数
学校分片区域
栋数
单元总数
“文明单元”分配数(10%)
“和谐文明家庭”分配数(每栋1户)
学校本部
22
40
4
22
东城小区
14
25
3
14
南校区、附属小学
19
23
3
19
合计
55
92
10
55
 
 


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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